租房中房屋出现了问题房东有维修、处理的义务,如房东不及时处理或不肯承担处理责任租客可以自己去维权。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下房屋不得出租: 1、未经法定竣工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租。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 3、没有房屋证件的房屋也不能租。 租了禁止出租的房屋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入住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可以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房屋租赁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要注意下列问题: 1.购买的回迁房需要公证处公证吗。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能交易的回迁房不需要公证处公证。 2.回迁房买卖是否有合同效力。虽然回迁人未取得房产证,但对该房屋享有准所有权,有权对其所安置的房屋进行处分,在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当然有权对该债权进行转让。
房屋质量保修条例相关规定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法律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购房者跟开发商签了合同之后,开发商会依法把合同送到房管局备案。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房屋质量保修金的法律有以下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有以下后果: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因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解除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二)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 (三)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应根据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 (四)如属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合
房屋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有以下规定: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有以下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合同即生效并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 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