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一般可以写两个名字,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同意是可以加上其他人的名字的。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 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开发商一房两卖谁优先的问题要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已登记为准,已经办理过户登记的,归登记人所有; 2、以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为准。房屋未交付的,谁先签订合同谁优先。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能。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只限制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滩等农村土地; 经发包方同意,并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书的,才可以设立抵押,并没有明确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
新婚姻法关于父母拆迁安置房房产的处理是,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 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原被拆迁私有住房的评估价值可参考《婚姻法》第22条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
①成本法: 成本积算法,即对取得土地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剔除不正常因素影响的价值,对于正常成本费用累积后取一定的资本利息和合理的投资利润,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该方法常用于对正常程序取得的土地的评估。 ②重置成本法: 它是对现有的房屋按照正常市场标准下的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成本的测算,然后考虑资金的利息并计取一定的开发(或建设利润)得出完全重置成本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法
一房二卖的法律规定,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干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根据《继承法》等法律规定,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以下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4、继
延期交房主要有以下原因: 1、未验收合格; 2、施工未完成或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市政配套工程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 4、贷款未办好; 5、开发商资金链断裂; 6、小区道路和环境建设未竣工; 7、政府对外部道路的规划和市政配套设施发生了变更、导致小区不能如期完工; 8、开发商对房屋设计、小区规划进行修改导致无法如期完工。
延期交房应支付赔偿金,并继续履行。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仍不交房的,可以要求退房。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三项,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一、土地证丢失的话,只要补办一个便能够继续交易,有的可能还不用补办直接过户,因为相关部门有记录在案,所以这种情况是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也能正常的交易。 二、只有一个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这样的房子其实是不能过户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房产交易是非常危险的。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5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或者房随地走,由国家补偿。50年产权的房子是商业用房,商业用房土地到期后,需在到期前2个月报相关部门申请延期,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缴纳土地使用出让费后延期。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49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