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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刑事辩护 2023-05-24 09:15 标签: 玩忽职守

一、玩忽职守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玩忽职守的管辖法院一般是犯罪地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有三类: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二、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许晶律师

许晶律师

河北君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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