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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司是否能全部用实物出资

公司法务 2023-08-22 09:47 标签: 设立公司 实物出资

一、设立公司是否能全部用实物出资

设立公司是否能全部用实物出资。现行《公司法》已经取消了货币出资比例限制,而且现行《公司法》规定,股东是否能用货币出资,也是否能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是否能用货币估价并是否能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所以设立公司是否能全部用实物出资。

二、公司已经成立还用再缴出资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已经成立了,如果股东已经如实履行了出资的责任就不用再缴出资,如果没有完成履行的,要继续认缴出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蒋丽霞律师

蒋丽霞律师

贵州玉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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