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合同附件需要约定管辖吗
合同是否约定管辖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协商一致的,可以在合同附件中约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
1、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该条的理解比较简单,即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要先看合同约定,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即为合同履行地。此时,货物到达地、提货地、发运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与合同义务有关联的地点,就不应被确定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清结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此条款比较容易理解,但若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在或有一方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情况,就不应适用本条规则确定合同履行地,而应先看合同是否有约定,若合同有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若合同无约定的,应按被告所在地的规则确定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三十四条 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6-09-16 10:32
2026-09-16 10:01
阴阳合同的核心目的一般是通过签订两份金额不同的合同,虚报交易价格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本身就违反法律规定:
民事效力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用于避税的阴合同因为违反税收强制性规定,会被认定为无效,后续如果发生交易纠纷,你的权益也无法基于无效合同得到保障。
税收征管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虚假申报、少缴税款的行为构成偷税,会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金额达到刑事标准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介执业规范层面: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本)》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如果中介配合签订阴阳合同,反而属于违规行为,会面临行政处罚。
2026-09-16 09:52
仅单方偷偷修改、未实际按照修改后的内容履行,不直接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订立的法律规则,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单方偷偷修改的内容对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原合同仍然合法有效。只要对方没有违反原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暂时不构成违约。
对方按照偷偷修改后的内容履行合同,或者拒绝按原合同履行,构成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如果对方以私自修改的内容为借口不履行原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内容不符合原合同约定,就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属于明确的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方需要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
2026-09-16 08:54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同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只要你的按年购买合同满足以上三个法定条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按年续签、按年约定履行期限的签约方式本身不会影响合同效力。
2026-09-15 10:17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定金是合同履行的担保,本身属于基于合同约定交付的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收受定金一方取得定金的合法依据消灭,因此依法应当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