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后担保人还有担保责任。但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担保人,未通知担保人的,该转让对担保人不发生效力。担保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一、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具体包括:
1、转让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
2、该债权是法律允许转让的;
3、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了转让协议;
4、债权人及时通知债务人;
5、债权人与受让人依法转移债权的占有或者办理了债权转让的登记手续。
二、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026-04-17 17:23
承担保证责任:这是最核心的法律后果。担保合同成立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担保人必须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方式分为:
一般保证:债权人必须首先起诉并强制执行债务人,在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无需先追究债务人。如果担保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法律上推定为一般保证。
2026-04-16 14:43
对债务人而言:试图通过将财产“突击”转移至子女名下来逃避债务是高风险行为。一旦被认定为恶意转移,不仅无法达到目的,还可能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而承担额外的法律责任。
2026-04-14 15:13
2026-04-11 09: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6-04-11 08:57
未约定还款日期,属于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而非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这并不导致欠条作废。债权人(出借人)和债务人(借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