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宅基地被国家征收拆迁的,村民对该宅基地不再享有使用权。
2、村民可以另外申请一处宅基地兴建房屋。
3、对当事人之间因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只要一方当事人提出争议,双方宅基地使用证存在着界限不明确或界限重合或双方均无宅基地使用证的情形就属于权属不清,双方协商不成,必须由人民政府处理,由政府作出确权决定。享有权属依据的一方当事人未经政府确权,不能以对方当事人侵权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也不能直接处理。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宅基地权属都没有什么争议,享有宅基地权属依据的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侵犯自己宅基地权属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作为侵权民事案件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2026-11-03 09:11
若您的民房位于国有土地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同时该条例第十九条明确:“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026-04-28 08: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只要承包合同满足三个条件就属于有效合同:一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签订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三是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是否缴纳承包费属于合同履行层面的问题,不是判断合同效力的标准,未交费仅代表承包方没有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2026-04-20 08:58
土地确权证损坏后,权利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证书。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公告作废原证并为您颁发新证。
2026-04-20 08:54
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是村民的合法私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该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由您的法定继承人或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依法继承。
2026-04-17 08:51
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提供给使用者用于特定公共或公益目的的土地。其转让受到严格限制,以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国家利益。确权(即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仅代表您对土地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未改变土地的“划拨”性质,因此不能像出让土地一样直接进入市场交易。
转让的法定条件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