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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法律依据

婚姻家庭 2024-02-24 11:19 标签: 离婚

离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者双方在子女抚养、财产等问题上存在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是一件十分复杂的事情,涉及到夫妻双方的感情问题、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因此,在决定离婚前,建议夫妻双方要慎重考虑,尽可能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分歧。同时,在离婚过程中,要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处理离婚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叶珊律师

叶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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