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的效力是不受影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仲裁协议是独立存在的,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都不会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这意味着,即使合同被解除,双方当事人仍然需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来解决可能存在的争议。
因此,在合同解除后,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了争议,可以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将根据仲裁协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仲裁,并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仲裁裁决。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或者仲裁条款无效,那么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等其他方式解决争议。但是,在选择解决方式时,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确保解决方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九条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2026-01-14 15:50
劳动债务(如欠薪)→ 劳动仲裁;民事债务(如借款)→ 民事诉讼。
关键区别在于债务是否基于劳动关系产生。若有疑问,可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咨询债务性质,再选择正确的维权途径。
2026-01-10 15:45
被胁迫签署的欠条可通过报警、固定证据及诉讼撤销。关键点在于及时留存胁迫证据,并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法律程序。建议全程咨询专业律师,确保维权步骤合法有效。
2026-01-04 10:54
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有权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具体需根据是否善意、标的物状态及过错程度确定返还范围和方式。若涉及复杂情形(如第三人欺诈或恶意转移财产),可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主张权利。
2025-12-29 16:35
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通过协商、行使撤销权或主张违约责任等方式处理该问题。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
2025-12-26 15:26
根据《民法典》第564条,若法律或合同未特别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解除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权利(例如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对方根本违约等情形)。逾期未主张的,解除权消灭,该期限属于不可中止、中断的除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