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时,他们的保证责任承担方式主要取决于保证合同的约定。
首先,如果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每个保证人的保证份额,那么每个保证人将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不能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超出其约定份额的保证责任。
其次,如果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份额,那么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保证人都有可能被要求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的保证责任,具体取决于债权人的选择和保证人的保证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保证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保证份额,保证人都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即使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份额,当某个保证人无法履行其保证责任时,其他保证人仍有可能被要求承担超出其约定份额的保证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保证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那么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026-09-17 1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仅对债权转让的禁止情形作出规定,未对转让对价作出强制性要求,因此债权人有权自主决定以无偿赠与的方式转让合法债权。
2026-09-17 09:35
2026-09-17 09:18
2026-09-15 11:18
根据法律对保证责任的不同规定,您需要先确认自己属于哪一类保证:
一般保证
如果您和债权人明确约定,只有在借款人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还钱之后,您才需要承担责任,就属于一般保证。这种情况下您享有先诉抗辩权:
债权人必须先起诉/仲裁借款人、并且经法院强制执行借款人财产仍然不足以清偿债务,才可以要求您承担保证责任,您可以直接拒绝债权人直接要求您偿债的请求。
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您明确约定了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者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的,法律都会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您清偿债务,您无法拒绝。
2026-09-15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