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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期间可以离婚吗

婚姻家庭 2024-04-12 08:42 标签: 离婚

尽管被法院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但这并不妨碍夫妻以法律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
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可分为两大路径,其一为协商解决,另一种则是通过诉讼途径来达到目的。
协商解决,也即是指夫妻双方都愿意自愿离婚,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亲自前往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行政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而若有一方对婚姻存续持有异议,就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手段来寻求解脱。
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诉讼离婚”,指的是由某一方当事人主动向被告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的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邱加进律师

邱加进律师

山东瑞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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