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故发生之后进行私下调解并达成协议后,倘若双方再次针对事故或赔偿等事项发生争执,当事人有权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进一步处理:
首先,若在私下调解过程中,各相关方已签署书面的事故记录文件,且该文件记载了所有当事人对于事故责任及赔偿金额的明确意见,那么事后如出现争议,当事人可通过请求交通管理部门继续介入解决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但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必须要出示上述书面文件,以便交通管理部门的办案人员能够根据文件内容,准确地判定当事人的责任,并据此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其次,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事故证据,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查证事故事实,交通管理部门的办案人员将会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详细记载相关情况,然后将此份《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予当事人,同时告知当事人可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6-01-17 11:31
2026-01-17 09:05
具体法律分析及救济途径:
不可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验、调查情况作出的技术性结论,仅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由于该认定书未直接设立或变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符合行政诉讼中“具体行政行为”的界定,故不能通过行政诉讼途径撤销或变更。
2026-01-17 09:01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事故处理规则,摩托车追尾正在刹车的车辆,通常由摩托车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但具体责任划分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以下是判断要点:
核心责任认定标准
安全距离义务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摩托车)必须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的安全距离。若因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摩托车通常承担全责或主责。
2026-01-16 15:44
结论:
一般情况下,借车人(实际驾驶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若车主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如明知车辆故障、借给无证或酒驾人员等),则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责任划分的核心依据
借车人责任:实际控制车辆期间发生事故的,由借车人承担赔偿责任。
车主责任:仅在车主存在过错时,按过错比例承担连带或补充责任。
2026-01-15 10:07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需结合具体案情,超载仅是责任认定的参考因素之一。建议积极配合交警调查,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或保险公司,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