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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可以监外执行吗

刑事辩护 2024-05-28 10:05 标签: 职务侵占罪

在涉及职务侵占罪案情中,倘若被告人符合特定标准,依现行法律法规,他们有权向司法机构提出申请并依法获得监外执行之许可。通常而言,监外执行措施可分为保释、缓刑及假释等不同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当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患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或是怀孕期间或正在哺乳幼儿的妇女等特殊状况时,可以考虑暂时予以监外执行。
然而,关于监外执行之具体适用与否,最终还须由司法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决并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刘波律师

刘波律师

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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