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务侵占罪不可以私了。犯了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赔,司法机关可以予以考虑减轻刑罚。 2、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中的单位在所有制属性上在所不问,既包括国有单位、集体单位,也包括私营单位。而这里的单位资质,需要细致探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刑法理论的通说与司法实践均认为,职务侵占罪包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骗取、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以及其他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换言之,刑法第271条规定的行为,实际上是公司、企业、单位人员的贪污行为,而不只是狭义的侵占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数额巨大),其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而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数额较大”,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因此现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数额巨大)。
从法条上,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罪判刑后,对于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由司法机关进行追缴,进行追缴后,属于被害人的,依法进行退赔。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维权技巧包括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这是最直接也是最省事的一种维权方式。消费者的权益遭到侵害后,可直接找到消费场所的负责人,陈述自己的遭遇及损失,提出索赔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消费者协会调解,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维权方式。权益受到侵害后,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投诉原则上以文字材料为准,需把投诉人的
行为人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一般由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合伙人不是职务侵占罪的适格主体,其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有的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在这里,“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依照企业登记法规,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实体。 “其他单位”是指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如: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学校等; 一般也是具有法人资格或法定的集体经济组织,能独立地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并独立地以自己的名义、自身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