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有关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行为人构成职务侵占罪且侵占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侵占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占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是新增“数额特别巨大”的定罪情节,将两档定罪情节增加至三档,最高法定刑从十五年有期徒刑提高到无期徒刑。 二是因定罪情节的增加及惩治力度的加大,本罪有期徒刑的界分点从五年变更为三年、十年。 三是调整、新增了附加刑。 删除原有“数额巨大”量刑档次中“没收财产”的规定,三个档次均新增“罚金”的规定且与主刑采取“并科式”适用方式。 四是将犯罪主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1、职务侵占罪没有罚款,但可以处罚金。具体如下: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职务侵占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职务侵占罪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1、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 2、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侵占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可以报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职务侵占罪既遂应按下列标准处罚: 1、构成职务侵占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职务侵占的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职务侵占的数额特别巨大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有: 1、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犯本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