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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建房离婚怎么分割

婚姻家庭 2024-06-04 08:42 标签: 离婚

关于农村宅基地在离婚案件中的处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自留地、自留山等均为农民集体所共有,不可随意分割或归属个人私有。

在通常情况下,农村宅基地无法进行分割。

然而需注意的是,对于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的房屋,法院可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

若该房屋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完成,则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若该房屋在结婚前已建成,则应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进行分割,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钟辰律师

钟辰律师

湖北天领艾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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