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并非是规定了经济利益交换关系的有偿合同类型。
广义上来说,赠与合同是由赠与人无偿地将其个人所有的财物或财产权转移给受赠人,而后者则表示接受该赠与的法律文件。
至于附带条件的赠与合同,它指的是在合同条款中定义了特定的条件,并将这些条件是否得以实现作为影响赠与行为有效性与否的决定性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该赠与也被称为附条件赠与,这意味着当事人已经为他们的赠与行为设置了某种限制条件,唯有满足这些条件后,赠与效果才能得到确认。
条件的实现与否直接关联到了赠与合同的有效性。
当条件尚不明确时,尽管赠与的相应权利义务已经被确定下来,但实际上赠与的有效性仍处于未定状态之中。
当所设置的条件得以实现后,赠与合同即刻生效且具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6-09-20 11:17
核心结论:只要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即便租赁合同签署于公司更名之前,合同也合法有效,不受公司更名的影响。
法律依据与效力解析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更名仅属于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中的名称变更,不属于影响合同效力的法定事由,具体原因如下:
主体权利义务连续,不改变合同主体身份
公司更名后,原公司的民事权利、义务全部由更名后的新公司概括承继,签署租赁合同时的主体资格、真实意思表示都不会因为名称变更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026-09-18 11:53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该条款仅要求当事人完成“盖章”这一形式要件,并未强制要求合同双方必须使用同一种印章(必须都盖公章或都盖合同章)。
2026-09-17 09:34
针对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置,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则界定,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具体处理规则如下:
核心法律依据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6-09-16 10:32
2026-09-16 10:01
阴阳合同的核心目的一般是通过签订两份金额不同的合同,虚报交易价格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本身就违反法律规定:
民事效力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用于避税的阴合同因为违反税收强制性规定,会被认定为无效,后续如果发生交易纠纷,你的权益也无法基于无效合同得到保障。
税收征管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虚假申报、少缴税款的行为构成偷税,会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金额达到刑事标准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介执业规范层面: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本)》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如果中介配合签订阴阳合同,反而属于违规行为,会面临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