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抵押权是否优先于债权

经济纠纷 2024-06-20 10:24 标签: 抵押权 债权

此次涉及以抵押权相对于债权进行的讨论,其中抵押权作为一种物权形式,享有着其优越的优先地位。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款内容,如欲确保债务能够按期履行,债务人或第三方可以向债权人申请不转移某项财产的占有权,以此财产作为抵押来担保此项债务的执行。
若债务人未能按照契约期限清偿债务,或者在双方在条约中预定的情况下实现抵押权,那么债权人便可无条件地对此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正因如此,当抵押权和普通债权产生任何利益冲突时,无庸置疑,抵押权应享有比债权更高的法律保护优先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杨广富律师

杨广富律师

广东中亚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