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同时,该法也明确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只还利息,且该利息的利率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即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那么这种约定是合法的。
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过高,或者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实际支付了高额利息,那么这种利息可能被视为高利贷,是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高利贷的利率超过法定上限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人可以拒绝支付超出部分的利息。
另外,如果借款合同中只约定了利息而没有约定本金,或者利息的计算方式不明确,那么这种借款合同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纠纷,法院可能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及当事人的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和本金的支付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2026-09-17 09:35
2026-09-17 09:18
2026-09-15 11:18
根据法律对保证责任的不同规定,您需要先确认自己属于哪一类保证:
一般保证
如果您和债权人明确约定,只有在借款人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还钱之后,您才需要承担责任,就属于一般保证。这种情况下您享有先诉抗辩权:
债权人必须先起诉/仲裁借款人、并且经法院强制执行借款人财产仍然不足以清偿债务,才可以要求您承担保证责任,您可以直接拒绝债权人直接要求您偿债的请求。
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您明确约定了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者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的,法律都会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您清偿债务,您无法拒绝。
2026-09-15 10:34
2026-09-15 10:29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