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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能代父写遗嘱吗

婚姻家庭 2024-11-04 09:24 标签: 遗嘱

定继承人不能代父写遗嘱。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然而,这一权利是遗嘱人(即立遗嘱人)的专属权利,不能由他人代为行使,除非遗嘱人无法自行书写遗嘱。

在遗嘱的书写形式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这里明确规定了代书遗嘱的成立条件,包括见证人的数量和资格,以及遗嘱人、代书人和见证人的签名等。

进一步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定继承人不仅不能代父写遗嘱,而且也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这是因为法定继承人与遗嘱的内容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如果允许他们代写或见证遗嘱,可能会引发遗产继承的争议和纠纷,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法定继承人不能代父写遗嘱。如果遗嘱人无法自行书写遗嘱,可以请求其他无利害关系的人代写,并确保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满足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叶万松律师

叶万松律师

广西桂竞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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