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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两个法院管辖是否有效

合同纠纷 2025-04-15 10:53 标签: 合同约定

根据法睿提供的资料,合同约定两个法院管辖的效力需结合具体情形分析:

一、约定两个以上法院管辖的一般规则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结论
若合同约定的两个法院均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则该约定有效,原告可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二、约定无效的情形

若约定的管辖法院不明确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约定不明确
若条款表述模糊,如约定“由守约方所在地法院管辖”(需在起诉前确定守约方身份),可能导致管辖法院无法确定,此时约定无效。

约定与争议无实际联系的法院
若约定的法院与争议无实际联系(如与合同无关的第三地法院),则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约定无效。

三、总结

有效条件

约定的法院需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

起诉时能根据约定明确具体管辖法院。

无效情形

约定的法院与争议无实际联系;

约定模糊导致无法确定管辖法院。

四、建议

若合同需约定管辖条款,建议明确选择一个或多个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法院,并避免表述模糊(如“由守约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若约定两个以上法院,需确保原告可择一起诉且符合法律规定。

如需进一步分析具体合同条款,可提供详细约定内容以协助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邓媛律师

邓媛律师

新疆金仕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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