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履行中可否要损失
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因合同履行造成损失,受害的一方可以要求损失,就损失产生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履行具体规则是什么
合同履行,是指债务人通过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使债权人的合问权利得以实现的行为。合同的履行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全面履行的原则。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2)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讲实话、办实事,要有善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相互配合协作,以利合同更好地履行。《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义务。这就要求当事人要根据不同合同的不同情况,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有的需要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说明;有的需要协作;有的需要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做好准备;有的需要保密等。
(3)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订立合同时,由于当事人的疏忽,有的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应以公平合理的原则,采取补救措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条款加以解决;若当事人协商不成,就应按照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不能确定,就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6-06-13 15:05
订立合同中的要约,其法律效力主要围绕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约束力展开,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理解:
一、要约的生效前提
根据对要约的定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只有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意思表示才构成合法有效的要约,产生相应法律效力。
同时,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自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后才会产生约束力。
2026-06-13 15:02
两人私下签订的协议并非必然无效或有效,法律效力的判断核心是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以下结合法律规定为你具体分析:
一、判断协议法律效力的核心标准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只要私下签订的协议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就具备合法法律效力,法律并不要求协议必须经过公证、第三方见证等公开程序才生效。同时,法律也认可私下签订的书面、口头甚至其他形式的协议效力。
2026-06-12 15:05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形成权,针对的是意思表示不真实(比如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合同,法律为了保持交易关系稳定,给撤销权设置了明确的行使期限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撤销权最长在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就会消灭,超过这个期限你就不能再要求撤销合同了。
而合同无效是对合同自始违法性的否定评价,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法定无效情形,它从订立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这个效力判断不受诉讼时效、除斥期间(包括你说的5年撤销权期限)的限制。
2026-06-12 14:57
2026-06-11 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