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恢复履行原则
若解除行为被宣告无效,且原合同未被确认无效或撤销,双方应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民法典》第566条)。
例外:合同因其他法定事由(如履行不能、违约等)导致终止的,履行义务可免除。
已履行部分的处理
恢复原状:双方因解除行为产生的财产变动需恢复至合同解除前的状态。例如,已退还的货款需归还,已交付的货物需返还。
折价补偿:若返还不能或显失公平(如货物已消耗),可协商折价补偿标准,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计算。
二、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认定
单方过错:若一方恶意解除合同(如伪造解除事由),需赔偿对方为解除行为支出的费用及合同继续履行的预期利益损失(《民法典》第584条)。
双方过错:若双方对解除无效均有过错(如草率达成解除协议),按过错比例分担损失。
举证要点:需提供对方违约或过错证据(如不当解除的通知记录、虚假解除理由的书面材料)。
损失计算标准
直接损失:包括合同解除期间的仓储费、违约金等实际支出;
间接损失:如因解除导致的停工损失、合理预期利润,需证明因果关系及可预见性。
三、实务操作路径协商优先
双方可就合同是否继续履行、补偿金额等达成书面协议,避免诉讼成本。
注意:协商结果不得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否则可能被认定无效。
仲裁或诉讼救济
诉讼请求要点:
确认解除行为无效;
请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
主张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
证据准备:
原合同文本及解除协议;
履行记录(付款凭证、交货单据);
沟通记录(如邮件、聊天记录)及损失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6-01-14 15:50
劳动债务(如欠薪)→ 劳动仲裁;民事债务(如借款)→ 民事诉讼。
关键区别在于债务是否基于劳动关系产生。若有疑问,可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咨询债务性质,再选择正确的维权途径。
2026-01-10 15:45
被胁迫签署的欠条可通过报警、固定证据及诉讼撤销。关键点在于及时留存胁迫证据,并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法律程序。建议全程咨询专业律师,确保维权步骤合法有效。
2026-01-04 10:54
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有权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具体需根据是否善意、标的物状态及过错程度确定返还范围和方式。若涉及复杂情形(如第三人欺诈或恶意转移财产),可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主张权利。
2025-12-29 16:35
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通过协商、行使撤销权或主张违约责任等方式处理该问题。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
2025-12-26 15:26
根据《民法典》第564条,若法律或合同未特别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解除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权利(例如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对方根本违约等情形)。逾期未主张的,解除权消灭,该期限属于不可中止、中断的除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