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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呢

婚姻家庭 2025-08-31 11:07 标签: 夫妻 离婚 财产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结论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配遵循协议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依据,结合财产性质、过错责任、子女抚养等因素综合确定。核心规则如下:

共同财产平等分配,但可协商调整比例;

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照顾无过错方、子女及女方权益

隐藏、转移财产者少分或不分

债务依用途区分责任

财产分配具体规则(一)共同财产的分配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以下财产属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

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如股票增值、房租);

知识产权收益(如稿费、专利费);

继承或受赠财产(除非明确归一方)

分配方式

协商优先:双方可约定分配比例(如女方得60%、男方得40%);

均等分割:协商不成时,法院一般均等分割;

倾斜调整:若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如全职照顾子女)、无过错或经济困难,可多分。

示例

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若无法协商,法院可能判归抚养子女一方,并补偿另一方折价款;

全职太太离婚时可主张家务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二)个人财产的归属

以下财产归个人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婚前财产(如婚前全款房产、存款);

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如工伤赔偿);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专用生活用品(如衣物、首饰)。

例外:若婚前财产婚后产生重大增值(如婚前房产婚后升值),增值部分可能视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所以,在离婚时,如果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可以要求对方给与补偿,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孙继华律师

孙继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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