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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只盖了公章的合同有效吗

合同纠纷 2025-09-17 15:57 标签: 当事人 公章 合同

一般情况下,仅盖公章的合同合法有效,但需结合合同内容、当事人约定及法定要求综合判断。例外情形包括:合同明确要求“签字+盖章”生效,或涉及需批准/登记的特殊类型合同未履行手续。

核心法律依据与实务要点一、合同有效的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五百零二条: 

成立要件: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

生效要件:合同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例外情形

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需办理批准手续的(如外商投资合同、探矿权转让合同),未批准则合同不生效;

合同中明确约定“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的,仅盖章未签字可能不生效。

二、公章的法律效力

推定效力:公章是企业法定意思表示的外在形式,盖章即视为企业同意合同内容(参考案例:嘉运达公司诉东方丝路公司案);

风险提示

若公章系盗用或伪造,合同可能无效或可撤销;

涉及担保等特殊合同(如公司对外担保),需核查是否履行内部决议程序(如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三、实务争议与应对

补签合同有效性

合同事后补签但已实际履行(如借款已支付),法院通常认可合同效力(见嘉运达公司案);

证据留存

保留合同签署背景的沟通记录、履约凭证(如转账记录、交货单据),以佐证合同真实性;

风险防范

建议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避免单方盖章引发的效力争议;

涉及重大项目时,核查对方公章备案及用印审批流程。

特殊情形处理

虚假意思表示:若合同系为掩盖非法目的而签订(如逃税、洗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隐藏的真实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

格式条款争议:若合同内容存在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如单方免责条款),即使盖章也可能被法院调整或否定效力。

提示:公章效力争议多发生于交易主体复杂或合同标的额较大的场景,建议委托律师审查合同签署流程及条款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杨在明律师

杨在明律师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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