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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协议书约定怎样有效

婚姻家庭 2025-10-15 09:28 标签: 婚内协议书 约定 怎样 有效

婚内协议书要合法有效,需同时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形式完备等要件,以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具体规定说明:

一、核心有效要件及对应法条1. 主体适格: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双方需年满18周岁或年满16周岁并能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精神状况正常。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8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19-22条(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

2. 自愿真实:无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

协议需基于双方平等协商,一方不得以威胁、欺骗等方式强制对方签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43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第148-150条(欺诈、胁迫的法律后果)。

3. 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及公序良俗

允许约定:婚前财产归属、婚后收入分配、债务承担等财产性内容。

禁止约定

限制人身权利(如“不得离婚”“限制探视子女”)→ 违反《民法典》第1043条(婚姻自由原则);

逃避法定义务(如“不承担子女抚养费”)→ 违反《民法典》第1058条(父母抚养义务);

损害第三方权益(如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违反《民法典》第154条(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无效)。

4. 形式完备:书面形式+特殊情形公证

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协议无效);涉及房产赠与、股权变更的,建议公证以避免撤销风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财产约定书面形式)、第658条(经公证的赠与不可撤销)。

二、常见无效条款示例及替代方案无效条款类型法律风险替代方案“出轨方净身出户”涉及人身关系,法院不予支持改为家务补偿或财产补偿约定“离婚后房产归一方”视为离婚财产协议,需办理离婚登记直接明确“某房产归个人所有”“工资全部上交”限制经济自由,显失公平约定部分收入用于家庭共同支出“子女抚养权归某方”超出财产协议范畴,离婚时另行处理单独签署《子女抚养协议》三、实操建议

财产清单具体化

列明房产(产权证号、出资比例)、存款(账号、余额)、股权(工商登记信息)等,避免笼统表述(如“所有财产归女方”)。

特殊财产处理

父母资助房产:由父母签署《三方确认书》明确赠与性质;

虚拟财产(如抖音账号):约定账号使用权及收益分配比例。

签约后配套操作

房产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资金转账备注“依婚内协议履行”;

避免短期内提起离婚诉讼(防“以离婚为目的”认定)。

四、法律效力延伸规则

对外债务效力:夫妻内部债务分担协议不得对抗善意债权人(《民法典》第1064条)。

协议修订:每次修改需双方重新签署,并注明“此前协议废止”。

争议处理: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可起诉要求履行,但不得直接申请强制执行(需经法院确认效力)。

总结:婚内协议应以财产约定为核心,避免涉及人身权利和义务,书面形式+合法内容是效力基础。涉及重大财产变更时,公证可显著降低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孙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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