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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对方不履行咋办

合同纠纷 2025-10-17 17:06 标签: 合同违约 对方不履行 咋办


一、协商与催告

优先协商

目的:尝试与违约方沟通,提出替代解决方案(如延期履行、调整交付方式)。

操作:通过书面函件(邮件、微信等)明确违约事实及整改要求,保存沟通记录作为后续证据。

书面催告

内容:明确要求履约,并设定合理宽限期(如15日)。

作用:书面催告是后续解除合同或索赔的前提条件之一(《民法典》第563条)。

二、法律救济途径(一)要求继续履行或替代履行

继续履行条件

合同具备履行可行性(如特定物未灭失、非人身性质服务);

守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提出请求(《民法典》第580条)。

替代履行

若违约方不履行且合同适合第三方替代完成(如装修工程),守约方可委托第三方履行,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二)解除合同并索赔

解除权行使

情形:对方明确拒绝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程序: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自通知到达违约方时合同解除(《民法典》第565条)。

损失赔偿范围

直接损失:已支付的费用、替代交易成本等;

可得利益:合同正常履行后的预期利润(需举证合理性);

上限: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的损失(《民法典》第584条)。

三、诉讼与仲裁

诉讼准备

证据清单:合同原件、履约凭证(如付款记录)、损失证明(财务报表、第三方评估);

诉讼请求:可同时主张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若有约定)。

强制执行

若法院判决后违约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其名下财产(存款、房产、股权等)。

四、实务注意事项

违约金处理

合同有违约金条款的,可主张支付;若约定金额过高/过低,可请求法院调整(《民法典》第585条);

无违约金条款的,按实际损失索赔。

防止损失扩大

守约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如及时采购替代货物),否则对扩大部分无权索赔(《民法典》第591条)。

时效限制

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超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提示:若争议复杂或金额较大,建议委托律师介入,通过财产保全(如冻结对方账户)提前锁定执行资产,降低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李守鑫律师

李守鑫律师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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