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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侵权案件管辖方面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 2025-12-27 14:33 标签: 版权 侵权 管辖规定
一、级别管辖规则

中级及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民事纠纷一审案件原则上由中级人民法院及以上管辖,但存在例外情形。

基层法院管辖例外

各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定辖区内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二、地域管辖规则

基本管辖原则

侵权行为地(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查封扣押地);

被告住所地(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

侵权行为地的具体认定

实施地:包括线下实体侵权场所或网络侵权行为对应的服务器、终端设备所在地;

储藏地:大规模储存或经营性隐匿侵权复制品的场所;

查封扣押地:行政机关(如海关、版权局)查封扣押侵权物品的场所;

网络侵权结果发生地:被侵权人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或设备所在地。

多被告情形

若存在多个被告且侵权行为实施地不同,原告可选择任一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法院起诉。

三、特殊情形规则

网络服务提供者共同被告

若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为共同被告,其服务器所在地或住所地法院可一并管辖。

涉外案件

涉及境外主体的案件,若国内无财产或代表机构,可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需结合个案情况)。

四、实务指引

管辖选择策略:原告可优先选择对己方有利的管辖法院(如本地法院或审判经验较丰富的法院);

网络取证要点:保存侵权网页、服务器IP地址等证据,便于证明侵权行为地;

异议处理:被告若对管辖权有异议,应在答辩期内提出书面意见。

需注意,上述规则可能因司法解释更新或个案差异调整,建议结合具体案情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由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张辉律师

张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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