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及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民事纠纷一审案件原则上由中级人民法院及以上管辖,但存在例外情形。
基层法院管辖例外
各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定辖区内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二、地域管辖规则基本管辖原则
侵权行为地(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查封扣押地);
被告住所地(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
侵权行为地的具体认定
实施地:包括线下实体侵权场所或网络侵权行为对应的服务器、终端设备所在地;
储藏地:大规模储存或经营性隐匿侵权复制品的场所;
查封扣押地:行政机关(如海关、版权局)查封扣押侵权物品的场所;
网络侵权结果发生地:被侵权人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或设备所在地。
多被告情形
若存在多个被告且侵权行为实施地不同,原告可选择任一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法院起诉。
三、特殊情形规则网络服务提供者共同被告
若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为共同被告,其服务器所在地或住所地法院可一并管辖。
涉外案件
涉及境外主体的案件,若国内无财产或代表机构,可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需结合个案情况)。
四、实务指引管辖选择策略:原告可优先选择对己方有利的管辖法院(如本地法院或审判经验较丰富的法院);
网络取证要点:保存侵权网页、服务器IP地址等证据,便于证明侵权行为地;
异议处理:被告若对管辖权有异议,应在答辩期内提出书面意见。
需注意,上述规则可能因司法解释更新或个案差异调整,建议结合具体案情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由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026-01-15 11:42
个人侵犯他人外观专利权需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数额根据权利人损失、侵权获利、许可费倍数或法定赔偿综合确定,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1-5倍惩罚性赔偿。
2026-01-10 09:45
版权侵权的后果具有累积性,可能同时面临民事、行政或刑事追责。建议通过合法授权规避风险,若已涉侵权,应及时停止行为并协商补救。
2026-01-07 10:57
侵权行为的客体范围包括民事主体合法享有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及知识产权,具体涵盖生命权、健康权、物权、著作权等多项法定权益。
2025-12-05 16:09
被起诉侵权后,应迅速采取以下步骤应对:分析起诉内容、收集有利证据、评估管辖权、准备答辩与抗辩、协商和解或依法应诉。具体应对策略需根据侵权类型(如知识产权、人身损害等)及个案证据灵活调整。
具体应对步骤
一、初步应对:冷静分析起诉状
明确指控内容
仔细阅读起诉状,确认原告主张的侵权行为类型(如商标侵权、人身损害等)、赔偿金额及法律依据。
梳理案件关键点:侵权行为发生时间、具体行为是否属实、原告是否具备合法权利基础(如商标权、专利权证书)。
2025-11-15 14:26
著作权的行使主体一般是著作权人本身,但在特定情况下可由合法受让人、继承人、被许可人等主体行使。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及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体行使主体需根据创作方式、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详细分析
一、著作权行使主体的基本规则
原始著作权人
作者:作品的直接创作者(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权利人。例如,作家创作小说、程序员编写代码时,其本人即为著作权人,可直接行使权利。
例外情形:
职务作品:若作品是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创作,且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并承担责任,著作权归单位(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其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仍归作者,但单位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著作权法》第十八条)。
委托作品:合同约定权利人后,委托人可行使著作权;若无约定,著作权归受托人(实际创作者)(《著作权法》第十九条)。
继受著作权人
转让:通过书面合同受让著作财产权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可在约定范围内行使权利(如复制、发行、改编等)。
继承:著作权人去世后,其著作财产权由继承人继承;著作人身权(如署名权、修改权)不可继承,但继承人可保护其不受侵害(《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二、特殊情形下著作权行使主体的认定
合作作品
多名作者共同创作的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全体合作作者共有。行使权利需协商一致,但转让、许可他人使用需全体同意;若不能协商且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非转让性权利(《著作权法》第十四条)。
匿名作品
著作权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但作者身份确定后,权利回归作者或其继承人(《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国家或集体行使
无人继承的著作权归国家所有,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代表行使;集体管理的作品(如音乐版权),可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为行使(《著作权法》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