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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没有立遗嘱该怎么继承

婚姻家庭 2026-01-22 09:39 标签: 遗嘱 继承
一、继承顺序与范围

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在世的一方配偶;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规则: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若全部缺失(如已去世或放弃继承),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产分配原则

一般均等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通常均等。

例外情形:

对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多分;

有扶养能力但未尽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

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

代位继承

若子女先于父母死亡,其直系晚辈血亲(如孙子女)可代位继承其应得份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协商分配

继承人可协商一致不均分遗产,但需书面约定。

三、房产继承流程

办理死亡证明

持户口簿到户籍地派出所注销户籍,开具死亡证明。

继承权公证

全体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提交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

房产过户登记

凭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

争议处理:若继承人对遗产分配有争议,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分割比例。

四、特殊情况处理

继子女/养子女继承权:需证明存在扶养关系(如共同生活、经济支持等);

房产存在抵押:继承后需继续承担抵押债务;

遗产债务清偿: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莫毅绪律师

莫毅绪律师

广西广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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