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赠与约定“永不退还”并非绝对有效或无效,满足法定条件的约定具备法律效力,存在法定特殊情形时约定可无效或被撤销,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约定有效的情形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永不退还”的约定通常合法有效:
赠与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约定是赠与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
赠与财产属于赠与人有权合法处分的范围,赠与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赠与已完成,财产权利已经转移(动产完成交付、不动产完成过户登记等)。
这种情况下赠与完成后,赠与人一般不能随意要求受赠人退还赠与财产。
约定无效或可撤销的特殊情形即便约定了“永不退还”,出现以下情况时,赠与人仍可主张约定无效或撤销赠与,要求返还财产:
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除经过公证的赠与、公益或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外,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不受“永不退还”约定的约束;
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即便赠与已经完成财产权利转移,如果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赠与人仍可撤销赠与要求返还: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基础行为违法或意思表示不真实:赠与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赠与行为本身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比如违规向非本集体成员赠与农村宅基地房屋),约定会被认定无效或可撤销;
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比如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赠与他人的,约定可能因损害共有人利益存在效力瑕疵,共有人可主张返还;
附条件赠与条件未成就:如果赠与本身附生效条件,所附条件未成就时赠与未生效,赠与人可要求返还,不受“永不退还”约定限制,典型如以结婚为条件的大额财物赠与,双方最终未结婚的,赠与人可主张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026-05-12 09:38
违约金条款属于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独立条款,根据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规则,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效力的,整个合同仍然有效。仅违约金条款无效不会导致合同整体无效,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比如主给付义务、争议解决方式等)依然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双方仍应当按约履行。
常见导致违约金条款无效的情形,均符合法定无效情形: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仅违约金条款符合上述情形被认定无效的,不影响合同其余部分的法律效力。
2026-05-11 15:41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原本应当: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即条件成就后才发生法律效力;但如果双方已经实际履行,需要根据履行的具体情况认定合同效力,并非一律认定未生效。
2026-05-11 08: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你作为劳动关系的一方,本身就依法享有持有一份劳动合同文本的权利,该权利不会因为你被开除、劳动关系解除而消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明确要求原单位在你离职后保留劳动合同文本,因此单位有义务也有能力向你提供。
2026-05-09 16:14
事前有合法授权:合同有效
如果代签行为已经获得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的书面或者口头授权,代签属于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
事前无授权但事后追认:合同有效
如果代签时没有获得授权,但本人事后知晓代签行为后,以明确方式认可,或者以实际缴纳保费、接受保险保障等行为追认代签的,合同对本人生效。此外如果保险公司已经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比如承担保险责任完成赔付),投保人也接受了保险公司履行的,合同也成立有效。
2026-05-09 14:08
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确定违约金数额,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或依仲裁约定申请仲裁,由机构结合证据和实际情况判定最终的违约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