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没有直接的资金流转记录,一旦债权人后续否认收到该笔还款,还款人很难拿出其他证据证明还款事实,很可能需要再次承担还款责任,因此现金还款必须当场索要债权人手写的收条。
2. 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建议补充收条虽然转账记录本身可以证明资金往来,但转账记录仅能证明你向债权人转了钱,无法直接对应「这是偿还本案借款的哪一期、本次还款后剩余欠款金额是多少」,补充收条可以直接明确还款的性质和剩余欠款,避免后续争议。
三、具体实操建议收条必备内容:
写明收款人(债权人)姓名、身份证号,还款人(债务人)姓名、身份证号
明确本次还款的性质:「今收到XX偿还XX年XX月XX日借款的本期还款」
写明本次还款金额(大小写一致),同时注明截至本次收款后,尚欠XX借款本金/利息共计XX元
收款人签字按手印,标注出具收条的日期
留存方案:
还款人留存收条原件,若为转账还款,可以将转账记录截图和收条一并保存;如果债权人不方便手写收条,也可以通过聊天记录对本次还款的金额、剩余欠款进行确认,将聊天记录全程留存,作为补充证据。
全部还清后的收尾:
最后一笔还款完成后,除了出具收条,建议要求债权人归还原借款借条,或者在收条中明确「双方所有借款本息已经全部结清,不存在任何未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2026-09-18 09:37
2026-09-17 1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仅对债权转让的禁止情形作出规定,未对转让对价作出强制性要求,因此债权人有权自主决定以无偿赠与的方式转让合法债权。
2026-09-17 09:35
2026-09-17 09:18
2026-09-15 11:18
根据法律对保证责任的不同规定,您需要先确认自己属于哪一类保证:
一般保证
如果您和债权人明确约定,只有在借款人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还钱之后,您才需要承担责任,就属于一般保证。这种情况下您享有先诉抗辩权:
债权人必须先起诉/仲裁借款人、并且经法院强制执行借款人财产仍然不足以清偿债务,才可以要求您承担保证责任,您可以直接拒绝债权人直接要求您偿债的请求。
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您明确约定了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者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的,法律都会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您清偿债务,您无法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