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两种债务绝对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
夫妻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债务的分割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额外提醒:即便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判决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作出处理,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清偿完全部债务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二、房产分割规则房产仅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方个人财产(如婚前全款购买、登记在个人名下且无加名的房产)不参与离婚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分割规则:
优先由双方协商确定房产归属和补偿方案,协商一致的结果受法律保护;
协商不成起诉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通常会将房产优先判给需要抚养子女的一方,取得房产的一方需要按照房产市场价值,给另一方对应份额的经济补偿。
如果房产本身登记在子女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对子女的赠与,房产归子女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仅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
实操建议优先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将债务、房产分割方案明确写入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正式生效;
若协商不成需要起诉,提前准备好对应证据:比如债务用途证明、房产出资证明、产权登记证明等,便于法院查明事实;
若对方主张你承担不属于共同债务的款项,注意收集证据证明债务属于虚构、或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6-09-15 11:18
根据法律对保证责任的不同规定,您需要先确认自己属于哪一类保证:
一般保证
如果您和债权人明确约定,只有在借款人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还钱之后,您才需要承担责任,就属于一般保证。这种情况下您享有先诉抗辩权:
债权人必须先起诉/仲裁借款人、并且经法院强制执行借款人财产仍然不足以清偿债务,才可以要求您承担保证责任,您可以直接拒绝债权人直接要求您偿债的请求。
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您明确约定了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者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的,法律都会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您清偿债务,您无法拒绝。
2026-09-15 10:34
2026-09-15 10:29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6-09-14 09:46
2026-09-14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