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合同确权之诉如何执行
赠与合同产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项: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其要点,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其要点在于:一是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二是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义务。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不依约履行其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026-11-03 17:16
一、法律对物业服务合同费用条款的要求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同时: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并未强制要求物业服务合同必须写明固定的具体金额,但必须明确约定“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也就是说,合同不能完全缺失费用相关的核心约定,否则会因主要条款不明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二、不约
2026-11-02 14:59
关于未生效合同能否由一方单方面解除的问题,需要结合合同的具体约定、是否满足法定解除条件综合判断,既不是所有未生效合同都可以随意单方解除,也并非未生效合同绝对不允许单方解除。
2026-10-30 14:35
关于提出解除合同异议的期限,需要结合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综合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有约定的从约定
如果当事人之间在合同中约定了异议期限,那么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一方,应当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若未在该期限内起诉,之后再向法院提出确认解除合同效力的诉讼,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2026-10-30 10:51
从法律层面而言,只要满足法定的起诉条件、且您能举证证明对应款项的性质是委托对方保管而非无偿赠与,您完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回交给女友保管的钱款。
2026-10-29 11:31
关于违约金与损失赔偿能否同时适用的问题,结合现行有效法律规定可以给出明确的结论:二者原则上不能并行叠加、重复主张,仅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通过调整违约金数额的方式覆盖实际损失,不存在双重受偿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