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见证人签名是不是不能采信
公安机关制作的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见证人的签名,一律不得采信说法是错误的。见证人可以签名也可以盖章,而不是必须签名。
二、什么是检查笔录
1、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生理状态,而对他们的人身进行检验和观察后所作的客观记载。检查笔录以文字记载为主,也可采取拍照等其他有利于准确、客观记录的方法。
2、人身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协助办案人员进行。
3、勘验、检查笔录与鉴定结论是两种不同的证据,不能混淆。二者的主要区别有:
(1)勘验、检查笔录由办案人员制作,鉴定结论则由办案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制作;
(2)勘验、检查笔录是对所见情况的客观记载,鉴定结论的主要内容是科学的分析判断意见;
(3)勘验、检查笔录大多是解决一般性问题,鉴定结论则是解决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2026-01-21 16:33
未约定或约定无效的,保证期间为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例外情形:若主债务履行期限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6个月。
2026-01-17 09:17
虽然网络贷款的资金是电信诈骗团伙骗来的赃款,但是同时也是诈骗罪的被骗资金。所以“黑吃黑”并非惩恶扬善的侠义之举,构成犯罪的当然也要依法惩处。
2026-01-13 09:04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实践,不服刑事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是否开庭审理,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二审可能开庭也可能书面审理,主要取决于以下情形:
一、通常开庭审理的情形
存在重大争议
被告人、自诉人等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且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检察院抗诉案件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二审必须开庭;
死刑案件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新证据或程序违法
案件涉及新证据提交、原审程序违法等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情形。
2026-01-12 16:20
“无伤不能起诉”:侵权行为不要求实际损害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只要能证明对方故意殴打,即可主张赔礼道歉等责任。
“必须鉴定伤情”:未受伤则无需伤情鉴定,但需通过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监控)证明殴打行为存在。
建议保留所有证据原件,必要时咨询律师完善起诉材料。若证据不足,法院可能驳回起诉,因此前期取证尤为关键。
2026-01-09 10:20
一、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
限于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直接参与诊疗护理的人员)。
主观方面:
表现为过失(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
客观行为:
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违反诊疗规范、制度或常规。
因果关系:行为直接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健康损害。
损害结果:
须造成患者死亡或达到“严重损害”标准(如重伤、器官功能丧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