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过担保期限担保人还需要负责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债务已经过了担保期限的,担保人是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的期限依据担保的类型而定的。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借钱时要求提供担保人,哪些人可以做担保人
其实,所谓的担保人并不是身边谁都可以的,一旦给人做保,那么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得按照约定还钱或者承担责任。实际中,想做担保人,担保人需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具体满足以下条件:
1、与借款的事没有关系。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换句话说,就是没有犯过罪,只有犯罪人才会被剥夺政治权利,人身自由被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这点就是需要防止最后债务人不肯还钱了,能够及时找到担保人。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这一点就很关键啦,债务人向债权人借了多少钱,就应该找个有相应能力的担保人作保。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换句话说,违约记录就是诚信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保证合同要签。
在确定担保人后,保证担保的范围有如下:
1、通常上,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就要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而且,在同意给人作保后,将会遇到下列可能发生的后果:
1、可能被控告。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
2、可能被宣判破产。如果债务人的债务超过自己的偿债能力,那么就有可能被宣判破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026-09-17 1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仅对债权转让的禁止情形作出规定,未对转让对价作出强制性要求,因此债权人有权自主决定以无偿赠与的方式转让合法债权。
2026-09-17 09:35
2026-09-17 09:18
2026-09-15 11:18
根据法律对保证责任的不同规定,您需要先确认自己属于哪一类保证:
一般保证
如果您和债权人明确约定,只有在借款人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还钱之后,您才需要承担责任,就属于一般保证。这种情况下您享有先诉抗辩权:
债权人必须先起诉/仲裁借款人、并且经法院强制执行借款人财产仍然不足以清偿债务,才可以要求您承担保证责任,您可以直接拒绝债权人直接要求您偿债的请求。
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您明确约定了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者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的,法律都会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您清偿债务,您无法拒绝。
2026-09-15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