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责任划分
责任的判定是根据谁违反了交通法的通行规则就是谁的责任,双方都违反了通行规则的话,双方责任,谁的过错更严重,谁主要责任,过错一样,同等责任。因为避让对方车辆造成事故的表述过于模糊,如果对方是逆行,自己正常避让,对方全责;如果自己有避让不当的情况,或者本身按交通法己方是应当让行方,那么己方责任大。责任划分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报交警划定。
二、如果是车辆的过错应承担的责任法律责任承担
1、行政处罚。如果存在避让不当、超速、超载等情况,可由交警视情况进行行政处罚。
2、赔偿责任。根据责任划分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刑事责任。如果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主要责任方驾驶人承担刑事责任。
三、车辆无过错则属于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避免遭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的特点在于,在两个合法权益发生冲突时,只能保存其中一个权益的紧急情况下,法律允许为了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而牺牲较小的合法权益;实施紧急避险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损害的正当目的。为了保护非法利益而实施的行为不能构成紧急避险。二是必须是针对正在发生的危险。对于已经过去的或者尚未发生的危险,当事人不能实施紧急避险。三是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行紧急避险。如果有其他办法可以阻止险情的发生或者防止危险造成损害,也不能实施紧急避险。四是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免的损害,即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不能大于也不能等于所要保护的权益。损害权益的大小一般可按价值比较,当发生财产权益与人身权益的比较时,人身权益大于任何财产权益,不能为了保护财产权益而损害人身权益。
紧急避险发生后,对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由谁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2026-01-17 11:31
2026-01-17 09:05
具体法律分析及救济途径:
不可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验、调查情况作出的技术性结论,仅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由于该认定书未直接设立或变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符合行政诉讼中“具体行政行为”的界定,故不能通过行政诉讼途径撤销或变更。
2026-01-17 09:01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事故处理规则,摩托车追尾正在刹车的车辆,通常由摩托车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但具体责任划分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以下是判断要点:
核心责任认定标准
安全距离义务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摩托车)必须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的安全距离。若因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摩托车通常承担全责或主责。
2026-01-16 15:44
结论:
一般情况下,借车人(实际驾驶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若车主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如明知车辆故障、借给无证或酒驾人员等),则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责任划分的核心依据
借车人责任:实际控制车辆期间发生事故的,由借车人承担赔偿责任。
车主责任:仅在车主存在过错时,按过错比例承担连带或补充责任。
2026-01-15 10:07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需结合具体案情,超载仅是责任认定的参考因素之一。建议积极配合交警调查,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或保险公司,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