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使用盗版软件是侵权行为吗
个人使用盗版软件构成侵权。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二、什么是盗版
盗版,即俗语"D版",是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复制的作品、出版物等进行由新制造商制造跟源代码完全一致的复制品、再分发的行为。在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此行为被定义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会受到所在国家的处罚。盗版出版物通常包括盗版书籍、盗版软件、盗版音像作品以及盗版网络知识产品。盗版侵犯法律,购买者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2026-01-15 11:42
个人侵犯他人外观专利权需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数额根据权利人损失、侵权获利、许可费倍数或法定赔偿综合确定,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1-5倍惩罚性赔偿。
2026-01-10 09:45
版权侵权的后果具有累积性,可能同时面临民事、行政或刑事追责。建议通过合法授权规避风险,若已涉侵权,应及时停止行为并协商补救。
2026-01-07 10:57
侵权行为的客体范围包括民事主体合法享有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及知识产权,具体涵盖生命权、健康权、物权、著作权等多项法定权益。
2025-12-27 14:33
一、级别管辖规则
中级及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民事纠纷一审案件原则上由中级人民法院及以上管辖,但存在例外情形。
基层法院管辖例外
各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定辖区内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2025-12-05 16:09
被起诉侵权后,应迅速采取以下步骤应对:分析起诉内容、收集有利证据、评估管辖权、准备答辩与抗辩、协商和解或依法应诉。具体应对策略需根据侵权类型(如知识产权、人身损害等)及个案证据灵活调整。
具体应对步骤
一、初步应对:冷静分析起诉状
明确指控内容
仔细阅读起诉状,确认原告主张的侵权行为类型(如商标侵权、人身损害等)、赔偿金额及法律依据。
梳理案件关键点:侵权行为发生时间、具体行为是否属实、原告是否具备合法权利基础(如商标权、专利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