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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是否有规定时间

婚姻家庭 2022-07-30 09:00 标签: 离婚诉讼

一、离婚诉讼是否有规定时间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行使请求撤销婚姻的期限为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

无过错方请求婚姻损害赔偿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再次起诉的应在六个月后。

二、离婚诉讼中当事人该怎么做

有很多老百姓存在疑问,都起诉到法院了,肯定是感情已经破裂了,否则也不会折腾到法院去,甚至对法院、法官存在抱怨,觉得法院不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法院不判决离婚实在不公平。

其实这种理解是有偏颇的,每一个离婚案子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对于不存在法定的几种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之外的案件,对于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情,很难用客观的标准去评判。

因此,对于离婚诉讼中的原告,最好能够举出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赌博、实施家庭暴力、婚外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以及其他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当然,实践中国很多当事人举不出类似证据,那么在诉讼中要争取调解,这一环节也至关重要,本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中,大部分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既达到了当事人的诉讼目标,也节省了双方的时间。

当然,如果实在调解不成,一旦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当事人只能在6个月后再起诉离婚,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会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可以顺利解除婚姻关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康瑞律师

康瑞律师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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