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偷税漏税财务负责人会被判刑吗
企业偷税漏税财务负责人有参与的会被判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有偷税漏税行为的,如果财务人员没有参与的,是不会判刑的,如果财务人员有帮忙做假账等行为的,可以按共犯进行判刑。
二、逃税的具体行为有哪些
逃税的具体行为有以下这些:
(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三)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三、如何区别避税和逃税
避税和逃税,虽然都是违反税法的行为,但二者却有明显区别:
(1)适用的法律不同。避税适用涉外经济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后者仅适用国内的税法规范。
(2)适用的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外商投资、独资、合作等企业、个人;后者仅为国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各自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纳税义务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不完善,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人为安排,以达到规避或减轻纳税的目的的行为;后者则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纳税到期前,有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其他财产及收入的行为,达到逃避纳税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严重的构成偷税罪,手段情节突出的可构成抗税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026-06-13 09:46
严格配合后续的刑事诉讼程序,如果已经被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务必遵守监管规定,不要擅自离开居住地、保证随传随到,避免因违规被重新逮捕;
主动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积极认罪认罚,这些情节可以帮助争取不起诉结果,即使起诉也可以获得从轻处理;
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介入,查阅案卷材料,和办案机关沟通案件情况,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2026-06-13 08:34
帮信罪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目前我国有效的入罪(立案)标准由司法解释明确统一规定,2026年只要该司法解释未发生修改,立案标准仍适用现行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标准,就达到帮信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2026-06-12 08:39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达到500万元的,依法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对应的法定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6-06-12 08:35
本案量刑的基本判断
量刑档次界定:我国现行有效法律并未明文将洗钱35万直接认定为“情节严重”,结合司法实践惯例,35万的洗钱金额若无其他法定加重情节,通常属于一般情节,适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量刑档次。
2026-06-11 08:48
销售假货金额90万元,已经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你咨询的90万元销售金额正好属于「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区间,基准法定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并处45万元以上180万元以下罚金。
不同犯罪主体的量刑区别
如果是单位实施销售假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一百五十条规定: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即单位犯罪的,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仍按照前述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