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书遗嘱执行人一般是谁?
自书遗嘱执行人一般是遗产管理人。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于遗嘱执行人已经选定了的情形,在遗嘱订立者死亡后,需要通知遗嘱执行人。
二、自书遗嘱的注意事项
(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
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即完全真实的表达本人的意思,又不易为他人伪造、篡改。
(2)遗嘱人应亲笔签名。
应由遗嘱人亲笔签名,以示遗嘱为何人所立,内容为书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遗嘱有效的决定性条件;无亲笔签名的遗嘱无效。
(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遗嘱上写明日期,不仅在发生纠纷时有助于辨明真伪,且能辨明遗嘱人书写遗嘱时是否有遗嘱能力;当有几个内容相矛盾的遗嘱时,还有助于判明哪个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并尽量使用公历。
(4)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
如须涂改、增删、订正,应在改动处注明改动的字数、改动的时间并另行签名。如属实质性修改,应在遗嘱内容之后专段说明修改处。
遗嘱书写完毕之后,一般应由立遗嘱人自己保存,或交专门的遗嘱执行人保存,而一般不应交遗嘱继承人保存,以免对其真实性引起疑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遗产管理人的选任】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2026-11-06 09: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6-11-06 09: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这意味着,原则上男方在您孕期主动提出离婚的诉求是不会被法院受理的,这是法律对孕期女性权益的特殊保护。只有两种例外情况:一是您主动提出离婚;二是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比如男方有证据证明女方腹中胎儿并非亲生等极端特殊情形)。
2026-11-06 08:35
一、彩礼的法定返还规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由于您提到的同居关系本质上是双方未办理合法结婚登记的状态,完全符合上述条款第一项的适用前提——也就是说,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向接收彩礼的一方主张返还彩礼。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里的返还并非机械要求全额退还,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双方同居的实际时长、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支出的金额、双方对同居关系解除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等情况,酌情确定具体的返还比例。
2026-11-05 10:12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且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场领取离婚证,未到场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2026-11-05 08:41
一、彩礼返还的法定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