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释是否能适用禁止令
假释不能适用禁止令。因为我国只有管制执行期间的禁止令和缓刑考验期间的禁止令,不存在假释的禁止令。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二、假释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出现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应当撤销假释,分别依照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4、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假释考验期满以后,才发现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只要没有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也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假释,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5、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原判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四条 【假释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2026-11-02 09:0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
2026-10-31 08:43
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我国法律不认可事实婚姻的效力,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属原则上归各自所有,除非双方有共同购置、共同经营所得的混同财产。对方未经您同意擅自转走您个人名下钱款的行为,本质上是侵犯您财产权的行为,您有权要求其返还。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2026-10-27 09:05
您的情况完全符合诈骗类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通过公安机关的侦查追赃程序,存在追回被骗款项的现实可能,但最终能否全额或部分追回,取决于赃款能否被及时冻结、追缴,以及犯罪嫌疑人是否还有可退赔的财产。
2026-10-26 08: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的入罪标准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也就是说,普通交通事故仅造成受害人轻伤(未达到重伤及以上程度)的,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入罪门槛,不会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自然不存在“判刑多久”的问题。
此时案件属于民事侵权纠纷,您作为受害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要求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026-10-24 09: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该条款的立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这是判断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的关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