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播放的音像制品须授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否则,构成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著作权法》第四十三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6-01-19 15:28
2026-01-15 11:42
个人侵犯他人外观专利权需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数额根据权利人损失、侵权获利、许可费倍数或法定赔偿综合确定,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1-5倍惩罚性赔偿。
2026-01-10 09:45
版权侵权的后果具有累积性,可能同时面临民事、行政或刑事追责。建议通过合法授权规避风险,若已涉侵权,应及时停止行为并协商补救。
2026-01-07 10:57
侵权行为的客体范围包括民事主体合法享有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及知识产权,具体涵盖生命权、健康权、物权、著作权等多项法定权益。
2025-12-27 14:33
一、级别管辖规则
中级及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民事纠纷一审案件原则上由中级人民法院及以上管辖,但存在例外情形。
基层法院管辖例外
各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定辖区内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