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金可以要求退还吗
1、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卖方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
2、买方违约时,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并要求对方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二、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26-06-10 14:30
只有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协议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签约主体适格:签订协议的各方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辨认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具备对应的签约资格。
意思表示真实自由:签订协议是各方真实的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
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不得预先免除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责任,也不得免除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这类约定直接无效;
不得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仅针对特定纠纷约定放弃诉讼权利,不得永久性剥夺一方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的基本权利,后者因违反公序良俗和民事诉讼基本规则会被认定无效。
2026-06-10 10: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该条文将签名、盖章、按指印规定为平行的成立要件,三者满足其一即可使合同完成成立要件,无需同时具备。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只要合同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为有效合同: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6-06-09 16: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类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了判断标准: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该判断标准也会被法院普遍参照适用于其他类型的合同纠纷。
2026-06-09 14:37
1. 审判原则赋予法院依职权审查的义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合同效力是合同纠纷审理的核心基础问题,属于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主动审查的范围:即便当事人没有主动提出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只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案涉合同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就必须依法作出认定,不得回避。
2026-06-05 14:22
核心法律依据与权利基础
针对第三人欺诈订立的合同,我国法律有明确的权利救济规则: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果是合同相对方本身就是欺诈一方,那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也就是说,您作为受欺诈方,享有法定的合同撤销权,但是需要满足:(针对第三人欺诈)合同的相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第三人实施了欺诈行为这一条件,才能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