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六)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八)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条
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
(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六)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八)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2024-12-17 10:2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5-02-14 10:43
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的主要范围以及申诉的受理条件和具体流程:
首先,关于申诉范围的阐述如下:
如果您对于人民检察院做出的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表示不满,或者对其所做出的不起诉、撤销案件等其他处理决策存在异议,亦或是对已生效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持有不同意见,皆可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
其次,在谈及申诉受理条件时,我们需要强调的是:
例如在强制措施的法定期限结束后,若未能得到释放、解除或变更者;或者在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但未能如数返还者;亦或是对于与案件无关的财产施行了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却未及时解除者;还有就是对于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实施了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规使用
2024-06-15 10:42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必须满足以下几项严格且明确的条件:
首先,必须确认犯罪嫌疑犯的罪行已经得到了充分核实并且证据真实且确凿无误,这是起诉的必要前提;
其次,需要依据法律对其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正如所说,实际上检察院提出起诉并不能代表证据绝对确凿无误,需要经过控辩双方的严格质证以及法庭审理方可认定为确凿。
此外,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出现任何关于证据的疑问或质疑,相关人员均有权申请休庭以便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
2025-10-24 10:59
检察院取保的条件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了,或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采取取保候审。
2024-03-27 14:28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消除档案中刑事责任的记录,也就是所谓的案底是基本不可能的,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在档案中封存犯罪记录,所以刑事案底会伴随当事人终生。只要不违法,不影响生活和工作。如果是未成年犯罪,在就业、参军时,免除报告义务。《刑法》第一百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