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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被诉人答辩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辩护 2022-08-19 11:18 标签: 刑事诉讼 被诉人 答辩期限

  被诉人一般应在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辩。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王富利律师

王富利律师

北京市法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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