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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法定的内容应当是什么

婚姻家庭 2023-06-14 11:35 标签: 离婚协议 法定内容 规定

离婚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的分割;违反协议的责任。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条 【优先适用特别法】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杨佳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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