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具体情况而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2025-11-27 17:00
不是。买地皮不是永久性的。所说的买地皮其实就是说买土地的使用权。我国的物权法规定土地是国家的,个人只有使用的权利,没有占有的权利。另外买土地的使用权也是有期限的,这个期限分别是40年,50年,70年。如果你买的地皮是用来做商业的,那么使用期限是50年,如果你买的地皮是用来做工厂的,那么使用期限是40年。如果你买的地皮是用来盖普通的居民楼的,那么使用期限是70年。
2023-05-08 08:52
个人厂房被拆的补偿标准规定如下:1、被拆迁导致厂房不能运作停止生产而带来的损失赔偿;2、厂房被拆迁之后新建厂房的补偿;3、买卖厂房的土体使用权而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各种补偿。
2022-08-12 17:13
安置地是不可以转让的。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但在取得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购买拆迁安置房,其办理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重要的是拆迁安置房,很难有土地证,一般拆迁安置房是划拨土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拨土地房屋是不能买卖的,但也可以向国家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出售,但必须要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房相关规定。
2025-05-24 14:22
申请人遇到拆迁行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
2023-05-08 09:52
我在亲戚那买了一块地皮,今天居然有人说地皮是他的,他已经买了好多年了?那我之前付的钱还有投资在那块地皮的钱还能要的回来吗?
买地皮不是永久的,在购买地皮时购买到的只是使用权,一般根据土地的性质进行划分。其中居住用地一般是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