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取消赠与合同的条件是什么,谁是取消权的主体?

合同纠纷 2023-06-01 09:43 标签: 赠与合同 取消 条件

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是:1、如果受赠人与赠与人达成一致的,可以撤销赠与;2、如果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义务等情况的,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 【赠与人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韦孜律师

韦孜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