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人死了子女没有还款义务。债权人去世如果该债务是个人债务,其配偶以及子女是没有义务承担还款责任的,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承担继续还款的责任,子女没有还款义务。若父母尚有债权、财产存在的,这些债权或财产应该先用来偿还债务人的债务,债务清偿完毕后作为继承人才可对剩余遗产进行继承。子女如果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不用偿还父母的债务自愿偿还债务的话就不在这个限定范围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条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一)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条 【委托代理终止的例外】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一)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标的物提存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2023-06-17 10:49
父母还活着,母亲名下有两套房,立遗嘱给我,但我名下有一套房,未婚这种情况下成立吗?
独生子女在一般情况下是能够依法继承房产的。但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订有遗赠抚养协议的,则按照协议或遗嘱处理。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法定继承顺序处理。
2023-06-20 11:29
父母有四个子女,一个儿子,三个女儿,儿子去世了,父母名下的房产,财产由谁继承,和怎么分配?
被继承人去世后,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有有效的遗嘱,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如果父母均过世,只有四个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应当由四名子女继承,另外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故而,如果其中一个子女对父母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可以在继承遗产时要求多分,对于有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要求其少继承遗产。
2023-05-19 10:08
2023-06-01 13:36
给别人担保,那个人成老赖了,我名下有两套房,有没有办法保住?
符合以下条件的担保人算老赖:1、担保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担保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023-06-27 10:42
我父母去世了,留下的房子平分给孩子,孩子突然去世了,父母给的遗产,共同的姐妹有继承权吗?
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但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