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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购房合同有女儿的名字还能过户吗?

房产纠纷 2023-05-24 10:34 标签: 购房合同 过户 规定

买房时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可以写孩子的名字。房屋物权效力以房屋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为准,只要在房屋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就能证明房屋产权的归属。所以,在房产证上写小孩的名字是可以的,小孩还未成年,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帮忙办理过户。法律依据:买房时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可以写孩子的名字。房屋物权效力以房屋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为准,只要在房屋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就能证明房屋产权的归属。所以,在房产证上写小孩的名字是可以的,小孩还未成年,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帮忙办理过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和管理】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袁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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